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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关于XX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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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街道-朝阳段168号,详细地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11、12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8225577, 窗口咨询方式: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168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19-22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窗口投诉: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股;
实施主体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事项版本 16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802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220088388286
实施编码 11513722008838828640001180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220088388286400011802700003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造价审核 意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全套设计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咨询审查意见含确认 意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施工图设计报批请示含初审意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修改回复 意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项目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并经咨询审查单位审查; (二)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及投资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两阶段)一致; (三)施工图预算不超过工程概算或投资估算110%。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二十条  查看
2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十七条 查看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三条 查看
4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二条 查看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一条 查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律 第四十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1年交通运输部第11号)
法规类型 规范性文件
条款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条款内容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十七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第十九条:“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二)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三)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技术咨询单位;一级公路、特大桥、长及特长隧道、复杂或特殊结构工程须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其余等级公路应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
服务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备注
常见问题
1 问:对农村道路运输经营有什么要求?

答: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2 问: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 问: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哪些?

答: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