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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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准予或不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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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石梯街33号,详细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梯街33号烟草专卖局1-3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722066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四川省烟草公司巴中市公司通江分公司 事项版本 6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62004000 实施主体编码 915119212105002658
实施编码 9151192121050026584000162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915119212105002658400016200400007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 本人办理
  • 委托代办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事项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类事项申请表-变更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营业执照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委托人身份证明 非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辖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决定。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制证:办理机关完成制证; 5.颁发和送达:根据申请人预选的送达方式开展工作。直接送达的,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邮寄送达的,由办理机关按照预留的收件地址邮寄送达;其他的,按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审查决定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三十一条 查看
2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一条 查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 第三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姓名可以变更吗?

答:持证人经营场所位置的工商营业执照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在家庭成员之间更名是可以的,反之不可以。

2 问: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如果拒绝变更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3 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因个人原因,可以申请变更地址吗?

答:不可以,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