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是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采矿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7号,详细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市民之家1楼03-05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723013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5016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7210088345012 |
实施编码 | 1151372100883450124000115016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72100883450124000115016002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其批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涉及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免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矿山所在市(州)和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意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采矿许可证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2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采矿权使用费
1.采矿登记费(暂停征收) 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第二十七 条、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国 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5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税〔2014〕101号) 标准: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 元;小型矿山200元。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 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2.采矿权使用费 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号令)第九条 标准:1000元/平方公里 ·年。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 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 3.采矿权出让收益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 标准:按采矿权有偿处置结果收取。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法律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 查看 |
否
无
无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办件人户籍地不是巴中,可以在巴中办理吗?
答:可以办理,我们在核验相关资料后,通过快递、微信等形式把资料传到办件人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在办理后,通过快递、“天府通办”APP等形式把办理结果送达或推送给办件人。 |
2 |
问:采矿权许可证延续次数有无限制?
答:没有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