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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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4-1号,详细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4楼4-1号(市民之家四楼A区28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3369531, 窗口咨询方式:市民之家四楼A区28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8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10780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9010714388788
实施编码 1151190107143887884511078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90107143887884511078006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项目单位对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申请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3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含联系人、项目位置、技术参数如房屋楼高、水库坝告库容等)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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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所规定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项目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法律 第三十五条 查看
2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地方法规 第三十三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是否需要备案?

答:需要备案。应当将项目有关文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2 问:什么是跨地区项目?

答:是指项目主体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

3 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

答: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