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技术审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关于印发水闸安全鉴定意见的通知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4-1号,详细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4楼4-1号(市民之家四楼A区26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3369517, 窗口咨询方式:市民之家四楼A区26号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巴中市恩阳区水利局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1900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9010689543458 |
实施编码 | 1151190106895434584511019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90106895434584511019006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申请人为水闸管理单位 申请人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了水闸安全评价,并提出了水闸安全评价报告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3个工作日 | 6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三十四条 | 查看 |
2 |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 规范性文件 | 第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闸门安全鉴定时间怎样划分
答:首次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五年内进行,以后应十年进行一次鉴定 |
2 |
问: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有哪些?
答: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一)制订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计划;(二)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水闸安全评价工作;(三)进行工程现状调查;(四)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五)筹措水闸安全鉴定经费;(六)其他相关职责。 |
3 |
问:什么项目、什么时候做水闸安全鉴定?
答:全国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灌排渠系、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执行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增水高度超过校核潮位的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小型水闸、船闸和其它部门管辖的各类水闸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