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查看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4-1号,详细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4楼4-1号(市民之家四楼C区9号-13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3368292, 窗口咨询方式:市民之家四楼C区9号-13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事项版本 4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10150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00MB1F233392
实施编码 11513700MB1F2333924511015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00MB1F2333924511015006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涉及城市规划轨道...
  • 涉及历史建筑保护...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施项目,需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涉及城市规划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需运营单位审查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专家咨询(评审)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需林园部门审查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书》及审定的方案总平面图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涉及地方重要国家机关、涉密单位、军事禁区等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需上述机关和单位的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需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以及在乡、村规划区国有土地上进行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管沟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法律 第四十条 查看
2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地方法规 第四十七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一宗地是否可以分期报批规划方案?

答:不能,应整体规划。

2 问:能委托他人办理吗?

答:可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3 问:建设工程项目可以超越规划红线吗?

答:不能超越红线,超越红线部分属于违章建筑。

情形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