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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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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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4-1号,详细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4楼4-1号(市民之家四楼A区6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3369533, 窗口咨询方式:市民之家四楼A区6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事项版本 2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040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90107613083XJ
实施编码 1151190107613083XJ4000104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90107613083XJ4000104006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筛选
提示:请先选择您的办事情形,我们将为您精确展示办事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点击筛选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方案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申请表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具有符合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管道保护知识 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4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决定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法律 第三十三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法律 第三十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方案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法规类型 法律
条款 第三十五条
条款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
服务时限 咨询评估时限为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期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备注
常见问题
1 问:管道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 问: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3 问:管道企业对其管道设施义务 ?

答:(一)严格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对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三)管道建成后,设置永久性标志,并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设置标志; (四)严格执行管道运输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五)对管道设施定期巡查,及时维修保养; (六)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向管道设施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管道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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