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4-1号,详细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4楼4-1号(市民之家A区25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3369517, 窗口咨询方式:市民之家四楼A区25号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事项版本 | 19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7020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901071445656N |
实施编码 | 11511901071445656N400011702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901071445656N4000117020000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城市排水指导意见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对桥梁、隧道的沉降和位移的监测方案,以及对桥梁、隧道影响的分析评估报告,或原设计单位的荷载验算书及安全技术意见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挖掘破路设计图和挖掘道路的施工组织设计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市政设施建设的设计文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安全评估报告(桥梁、隧道的原设计单位的荷载验算书及技术安全意见、施工组织、事故预警和应急抢险方案、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定期自行检修方案和配合桥梁管理部门做好日常检测、养护作业的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占用城市道路的平面图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挖掘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放样资料;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因城市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二条 | 查看 |
2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九条 | 查看 |
3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三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需要现场踏勘吗?
答:提出申请后,由我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踏勘现场。 |
2 |
问:开挖路面需要设置围挡吗?
答:施工期间应设置标准施工围挡,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
3 |
问:可以临时堆放开挖废料在人行道吗?
答:堆放废料应避开盲道、消防通道,并及时清运废料,不得长时间占用人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