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新市街街道-71号,详细地址:二楼213办公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52224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24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007029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01008842245U
实施编码 11513701008842245U4002014007029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01008842245U4002014007029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伤残等级发生变更时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领取工伤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需提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印证资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的待遇领取条件发生变化。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部门规章 第九十六到九十八条 查看
2 《工伤保险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十三条 查看
3 《工伤保险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十二条 查看
4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包括哪些情况?

答:伤残等级发生变化升到1-4级时、未年审或者服役暂停时、不满足享受条件或者死亡终止时、调待增加时、抵扣居保减少时。

2 问:哪些待遇可以申请变更?

答:工伤定期伤残津贴、定期护理费及定期供养待遇等。

3 问: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要求?

答:1.工伤职工或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办理待遇变更的。 工伤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 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 3.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 4.伤残等级变更,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 5.退休补差因伤残津贴调整或养老金重新核算,需要重新核发退休补差的。

4 问:工伤保险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更?

答:工伤保险待遇从变更等级后的次月、享受条件终止或暂停的次月开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