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XXX局关于同意XXXX进入XXX保护区开展XXX研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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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经开区红星街道-70号,详细地址:市民之家3楼150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5775687, 窗口咨询方式: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3楼150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其他监督方式:现场投诉,巴中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科;
实施主体 巴中市林业局 事项版本 2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6412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00015410010Y
实施编码 11513700015410010Y30001641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00015410010Y3000164127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
  • 进入林业系统自然...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组织机构代码、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视片、登山活动的申请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单位和中国公民需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资源、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不危害国家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严守国家自然资源机密,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和监督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政府规章 附件2 查看
2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行政法规 第十三条 查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七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该事项对申请人有资格限制吗?

答:申请人没有资格限制

2 问:可以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吗?

答: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3 问:可以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吗?

答: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