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红星街道-70号,详细地址: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三楼143-172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5775690、0827-5775689、0827-5775686、0827-5775687, 窗口咨询方式:143-172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0827-2221890, 窗口投诉: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科,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
实施主体 |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700MB1971546X |
实施编码 | 11513700MB1971546X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700MB1971546X300013100300013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因合并(分立)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设立、变更提交)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设立、变更提交)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决议或决定。 合并的除提交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外,还需提交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立的提交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分立决议或决定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 必要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设立、变更提交)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件)。(设立、变更提交)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合并/分立方的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清税证明材料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设立、变更提交)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通过报纸公告的提交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合并(分立)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分立)各方的名称,合并(分立)形式,合并(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因合并(分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必要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 | 必要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必要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登记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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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一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法律 | 第一百七十九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公司合并后的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答:支持公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因合并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由合并协议约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合并各方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计算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时,应当扣除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 |
2 |
问:公司合并公告需要向社会公示多少天?是自然日还是 工作日?
答:公司合并公告需要向 社会公示45个自然日后,才能到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作变更登记。 |
3 |
问:因公司合并而需要注销公司,该注销的公司需要走清算程序吗?
答:要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来定,协议约定由存续的公司承担注销公司的债权债务,如果要求先清算后注销的就要走清算程序,如查要求直接可以注销的就不走清算程序。 |
4 |
问:办件人户籍地不是巴中,可以在巴中办理吗?
答:可以办理,我们在核验相关资料后,通过快递、微信等形式把资料传到办件人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在办理后,通过快递、“天府通办”APP等形式把办理结果送达或推送给办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