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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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红星街道-70号,详细地址: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三楼143-17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5775690、0827-5775689、0827-5775686、0827-5775687, 窗口咨询方式:143-172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0827-2221890, 窗口投诉: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科,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实施主体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版本 38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3100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00MB1971546X
实施编码 11513700MB1971546X3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00MB1971546X300013100300045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已领取纸质营业执...
  • 已领取纸质营业执...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分公司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二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一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如何查询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

答: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查询。

2 问:该事项是否可委托代理人递交材料?

答:该事项可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递交申请材料。

3 问:分公司注销后,若发现还有债权债务怎么办?

答:找公司清偿债权债务。

4 问:分公司注销可以走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吗?

答: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不需要走清算程序直接注销,所以不需要也不能走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5 问:办件人户籍地不是巴中,可以在巴中办理吗?

答:可以办理,我们在核验相关资料后,通过快递、微信等形式把资料传到办件人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在办理后,通过快递、“天府通办”APP等形式把办理结果送达或推送给办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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