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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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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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中经开区红星街道-70号,详细地址:巴中经开区红星街70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16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5775717、0827-5775694, 窗口咨询方式:市民之家三楼159-162号;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窗口投诉:市民之家三楼政务服务科;
实施主体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2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0117020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00015410408D
实施编码 11513700015410408D351011702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00015410408D351011702000006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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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国有企业
  • 其他企业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施工资质申请人员配备表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财务报告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原营业执照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或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技术工人执业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技能证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厂房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技术工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4 技术装备(购置发票)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5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6 注册建造师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7 营业执照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8 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9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0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职称证书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1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核准了相应建筑施工类经营范围;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列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取件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第三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法律 第十三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请问全资子公司能不能用总公司的人员和设备?

答:不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人员不能多公司执业。

2 问:施工资质施工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申报需要注意什么?

答:三级资质施工资质重组、合并、分立时,将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对原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动态核查,不符合的不批准其申请,并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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