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1、法定节假日除外;2、开展工作日延时。(法定工作日即办事项延时至办结,承诺事项延时至受理。);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2:00 备注:申请人通过咨询电话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延时办理; 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14:00-17:00 备注:申请人通过咨询电话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延时办理;
办理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小西街9号,详细地址:政务中心三楼4号综合办理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5-762181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5-12345;
实施主体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版本 18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3101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622MB1584677T
实施编码 11511622MB1584677T400013101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622MB1584677T4000131015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计量授权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 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二) 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 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四) 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意见书。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法律 第二十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法律 第三十条 查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法律 第三十一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国家计量局发布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有哪些?

答: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包括尺、面积计、玻璃液体温度计、体温计、石油闪点温度计、谷物水份测定仪、热量计、砝码、天平、秤、定是包装机、轨道衡、容重器、计量罐、计量罐车、燃油加油机、液体量提、食用油售油器、酒精计、密度计、糖量计、乳汁计、煤气、水表、流量计、压力表、血压计、眼压计、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测速仪、测振仪、电度表、测量互感器、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2 问:办理此项业务时,申请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答:1.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办理结果;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3.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4.申请人在办理本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5.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问: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有哪些维权渠道?

答:在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