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需核验补缴书面申请、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劳动仲裁调解书、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或处罚决定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通知书。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单位缴费汇总单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大东街街道-85号,详细地址:通川区社保局2楼服务大厅企保股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8-210322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8-12345;
实施主体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3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003004 实施主体编码 125114014523468543
实施编码 1251140145234685434002014003004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140145234685434002014003004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非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补缴告知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职工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或者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四川省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补缴职工的人事档案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按月发放工资的职工本人银行流水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1.参保单位1996年1月至2023年12月,存在漏报或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 2.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从开始实施统筹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情形。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查看
2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查看
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查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六十三条 查看
5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行政法规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中断可以申请补缴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中断可以申请补缴。

2 问: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存在补缴?

答: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补缴记录的可以申请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