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关于XX项目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许可决定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道-55号,详细地址:建设大厦2楼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区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8-212438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8-12345; |
实施主体 |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 事项版本 | 12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901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401744684978Y |
实施编码 | 11511401744684978Y400011901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401744684978Y4000119017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一)在四川省水利厅负责审查范围内; (二)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 (三)项目已经主管部门立项,设计方案已确定; (四)不危害及影响现有工程安全和运行、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和河道堤防正常的管理工作及防汛抢险;替代工程已达到设计标准,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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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取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戗台是什么?
答:戗台就是称马道,当大坝坝坡高差较大高时,在坝坡上设置的平台,可兼作检查便道,交通。 |
2 |
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和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答:一、全面停止相关审批事项 ,各流域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开展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和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确保令行禁止、取消到位。自国务院决定发布之日起,各流域机构、有关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一律不得新受理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和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申请。对国务院决定发布之前受理的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和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申请,要终止审查程序,尽快向申请人作出说明。二、认真做好项目事后备案 ,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严控利用堤顶、戗台或坝顶兼做公路,确保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新建的河道堤防和水库大坝,如确需利用堤顶、戗台或坝顶兼做公路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前期设计工作,明确公路等级、设计荷载及通行要求,提出车辆限载、限速、限宽等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及视频监控、照明系统、安全护栏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已建的河道堤防和水库大坝,确需利用堤顶、戗台或坝顶兼做公路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督促公路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性论证,提出拟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公路工程开工前将相关设计文件报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3 |
问:堤防安全保护区禁止什么?
答: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