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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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道-55号,详细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2楼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区16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8-212419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8-12345;
实施主体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版本 2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0
基本编码 00013102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401008814498L
实施编码 11511401008814498L400013102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401008814498L400013102400009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本人申请
  • 代理人申请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营业执照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一)持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正本、副本; (二)持有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件; (三)与换发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地方法规 第二十七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必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换发吗?

答:食品经营者在本办法实施前领取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可以不进行换发申请。

2 问: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还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吗?

答:不可以,请重新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3 问:我有个小超市,听说现在可以不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请问下哪种情况可以不办?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食品经营者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营业执照采集经营范围信息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分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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