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准予或不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街道-桑树巷96号号,详细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桑树巷96号右2楼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8-228922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8-12345; |
实施主体 | 达州市邮政管理局 | 事项版本 | 12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67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00000054137205W |
实施编码 | 11100000054137205W3000167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00000054137205W3000167002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通过国家邮政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一次告知邮政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将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作出不予行政审批决定的,将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充分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审查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家邮政局关于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法律 | 第十五条第三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邮政企业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有哪些情况不予通过?
答:在下列情形下,市(地)邮政管理机构对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申请不予审批同意:(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的;(二)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受影响服务范围内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四)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
2 |
问: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有没有时限要求?
答: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任一项或者多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应当经过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办理流程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
3 |
问:邮政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申请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
答:(一)因不可抗力导致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的; (二)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后,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需要停止办理、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 (三)由于城市拆迁或者旧城区改造等原因造成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中断,且工程建设完毕后能够及时恢复的; (四)邮政企业基于改善营业环境等原因,需要对邮政营业场所进行改造升级的; (五)设置在高等院校内专为该校师生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该院校同意该邮政营业场所在寒暑假期间暂时停止营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