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材料核验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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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白庙社区号,详细地址:龙马大道与玉泉街交界处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81-85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8-2522892, 窗口咨询方式:81-8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8-12345;
实施主体 达州市公安局 事项版本 2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0911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4000088102514
实施编码 11511400008810251430001091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40000881025143000109116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安全评估单位对设计施工方案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申请爆破作业项目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地点在城市、风景名胜区或重要工程设施附近; (二)签订有效的爆破作业合同,设计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爆破作业资质; (三)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单位具有相应爆破作业资质; (四)已经签订爆破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监理单位具有相应爆破作业资质。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与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十五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安全评估的单位有什么规定?

答:必须是二级以上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才能进行从事安全评估。

2 问:获得许可后是否可以随意使用炸药进行爆破?

答: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3 问:办理这个事项能不能在就近的县区公安机关申请?

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