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实地核查;书面审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街道-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号,详细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市政务中心一楼B区26号 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8-2181992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8-12345; |
实施主体 |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 事项版本 | 35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12000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400MB1860205U |
实施编码 | 11511400MB1860205U3510120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400MB1860205U3510120006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和兽药记录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规范检查验收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进口代理商是境外企业在国内指定的唯一进口代理商的证明文件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与进口代理商签订的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经销合同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兽用生物制品代理销售合同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经营范围为兽用生物制品; (二)与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签订了代理经销合同。 (三)与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要求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中的《评定标准》)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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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七条 | 查看 |
2 | 兽药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可以只销售进口兽用生物制品吗?
答:可以。 |
2 |
问: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申请材料?
答:需要。 |
3 |
问:兽用生物制品的委托经协议是否需要将原件装订在申请材料里?现场核查时候是否还需要?
答:企业应当和经销商签订2份委托经销协议原件,一份交省政府服务中心,一份自己保留,并留存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