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社会公共墓地建设批文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白庙社区号,详细地址:龙马大道与玉泉街交界处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21号窗口(或直接到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2楼达州市民政局);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8-2121925, 窗口咨询方式:0818-252310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8-12345; |
实施主体 | 达州市民政局 | 事项版本 | 2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市、县小于等于2个 |
基本编码 | 00011100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400008810286N |
实施编码 | 11511400008810286N3000111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400008810286N300011100800019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一)符合国家、四川省殡葬法规政策规定和殡葬设施建设布局总体规划; (二)建设选址符合殡葬法规规定和当地建设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方便群众。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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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殡葬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八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公墓原址扩建和异址新建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其他 | 第一条 | 查看 |
3 |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十条 | 查看 |
4 |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经营性公墓审批通过后需在好久内开工建设?
答: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失效。 |
2 |
问:经营性公墓规划面积是否有限制?
答: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州)主城区建设的经营性公墓面积不得超过150亩、县(市、区)建设的经营性公墓面积不得超过100亩。 |
3 |
问:能否在一个县(市、区)建设两处经营性公墓?
答:不能,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主城区、县(市、区)只能建设1处经营性公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