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核验材料真实性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白庙社区号,详细地址:龙马大道与玉泉街交界处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81-85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8-2522892, 窗口咨询方式:81-8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8-12345; |
实施主体 | 达州市公安局 | 事项版本 | 1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1 |
基本编码 | 00010912000Y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4000088102514 |
实施编码 | 115114000088102514300010912000Y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4000088102514300010912000Y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材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文艺演出活动出具演艺人员身份证明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承办方、场地方安全责任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场所管理者提供的场所人员安全额定容量及安全通道、出入口等涉及场所安全使用的资料和证明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安全评估材料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2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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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与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活动管理者的工作具体有什么?
答:(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
2 |
问:可以临时变更地点或时间吗?
答:不可以。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
3 |
问:如果要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应该怎么办?
答: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