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站前大道街道-4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站前大道4号岳池县政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6-5222570,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站前大道4号岳池县政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站前大道4号岳池县政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 邮件地址:ycxajj5222570@163.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站前大道4号政务大厅3楼政务服务监督股,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站前大道4号政务大厅3楼政务服务监督股, 邮件地址:ycxajj5222570@163.com; |
实施主体 | 岳池县应急管理局 | 事项版本 | 3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525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321MB1980776W |
实施编码 | 11511321MB1980776W4000525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321MB1980776W4000525003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 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国务院。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该事项无办理流程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查看 |
2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条 | 查看 |
3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九条第三款 | 查看 |
4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应急救助、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不同救助种类标准不一。 |
2 |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补助?
答:因灾导致无力克服穿衣、吃饭、住宿、就学、医疗等生活困难的人员。 |
3 |
问:要公示吗?
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