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受理0天,审查10天,决定10天,制证0天,颁发和送达0天。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2-01-19 | 计划取消日期 | 2022-01-19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核验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8:00-18:3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凌云东路街道-600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凌云东路600号1-5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6-2221796,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凌云东路600号1楼大厅1-5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凌云东路600号1楼大厅1-5号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网上投诉: 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
实施主体 | 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23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6008007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301MB15537661 |
实施编码 | 11511301MB15537661451203600800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301MB155376614512036008007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无明确要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划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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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五十四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 | 部门规章 | 第一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缴费就能享受计划生育待遇吗
答:不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在我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2 |
问:计划生育医疗费的依据
答:实行定额支付 |
3 |
问: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答: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皮下埋置术;3.采取了节育措施而意外受孕实施流产术、引产术、药物流产术;4.绝育手术;5.实行计划生育绝育术后,因特殊原因需实施复通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