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申请0个工作日,受理0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任务结束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申请0个工作日,受理0个工作日,审核0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任务结束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18-08-01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街道-170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518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6-239021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518办公室,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518办公室, 邮件地址:124603172@qq.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6-2390337,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403办公室,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403办公室, 邮件地址:gaggzyjyzx@126.com; |
实施主体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事项版本 | 26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99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25113000560682741 |
实施编码 | 1251130005606827413512099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51130005606827413512099003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项目已完结,且无质疑、投诉。招标人已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五楼财务科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3.审核:财务科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4.办结:财务科审核通过后,银行予以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5、任务结束: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次修订)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六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次修订) | 行政法规 | 第五十七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政府采购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答:政府采购中心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2 |
问:保证金怎么退还?
答:只需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即可。 |
3 |
问: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正常情况保证金退还,投标人不需要来中心现场办理任何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