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2022-01-19 计划取消日期 2022-01-19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需核验并收取票据原件。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预审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夏季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道-209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6-233221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大厅1号、2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大厅1号、2号窗口, 邮件地址:gasylbx@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实施主体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事项版本 19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36007009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300MB16741115
实施编码 11511300MB167411153512036007009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300MB16741115351203600700903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医保办件承诺书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医院收费票据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门急诊费用清单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处方底方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必要 复印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无明确要求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5.任务结束。
受理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1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6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部门规章 第一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三十条 查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二十八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出的票据可以报销吗?

答:正规票据是可以的。

2 问:票据可以用扫描件代替吗?

答:不可以,必须原件才可以报销。

3 问:检查没有处方可否用清单代替。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