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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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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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2022-01-19 计划取消日期 2122-01-19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夏季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道-209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6-2345150,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大厅1号、2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大厅1号、2号窗口, 邮件地址:gasylbx@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邮件地址:842457821@qq.com;
实施主体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事项版本 2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36004008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300MB16741115
实施编码 11511300MB167411153512036004008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300MB167411153512036004008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职工医保关系转入
  • 职工医保关系转出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退役军人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 非必要/容缺后补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需要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5.任务结束。
受理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查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三十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转移联系函是否需要自行邮寄?

答:可由医保部门邮寄,不需参保人交费。

2 问:转移之后年限可以累计吗?

答:目前本市的政策是四川省内的转移可以累计年限,省外的不可以累计年限。

3 问:转移联系需本人到窗口办理嘛?

答:不需要,可以在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不需要本人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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