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2-01-19 | 计划取消日期 | 2122-01-19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夏季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道-209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6-2345150,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大厅1号、2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2楼大厅1号、2号窗口, 邮件地址:gasylbx@163.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一楼综合窗口2号窗口, 邮件地址:842457821@qq.com; |
实施主体 |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2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6004008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300MB16741115 |
实施编码 | 11511300MB167411153512036004008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300MB167411153512036004008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需要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5.任务结束。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二条 | 查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三十二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转移联系函是否需要自行邮寄?
答:可由医保部门邮寄,不需参保人交费。 |
2 |
问:转移之后年限可以累计吗?
答:目前本市的政策是四川省内的转移可以累计年限,省外的不可以累计年限。 |
3 |
问:转移联系需本人到窗口办理嘛?
答:不需要,可以在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不需要本人到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