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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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街道-459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二楼公积金2、3、4、5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6-2326719,0826-2337192,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二楼二楼公积金2、3、4、5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14号窗口, 邮件地址:381017320@qq.co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6-12345,0826-2348908,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19督查科办公室,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19督查科办公室, 邮件地址:408957509@qq.com;
实施主体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2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17429002 实施主体编码 12511300458612279P
实施编码 12511300458612279P3512017429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1300458612279P3512017429002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 凭房产证提取
  • 凭购房合同提取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拆迁安置部门出具的有效拆迁安置文件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购房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书和单位经办人提取汇总表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购房款票据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备案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8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9 存量房买卖合同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0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认定书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职工银行卡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3 配偶身份证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4 身份证明材料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5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6 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7 个人信用报告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8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9 五险一金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0 按揭贷款发放凭证或住房贷(借)款合同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1 任意银行本人I类储蓄账户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2 房屋交易契税完税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3 缴纳住房公积金明细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4 贷款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6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7 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动产查询记录(三个月内)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8 省级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9 婚姻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0 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1 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单身声明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2 本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符合公积金提取,资料齐全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一年可提取多次吗?

答:可以但是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支付总额。

2 问:可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可以,委托书单位要加盖公章

3 问:问: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时间及提取额度

答:答:自网签备案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