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1.需归属地科技部门进行是否属实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交合同登记机构备案; 2.合同申请机构需要领取“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和登记机构公章”的登记证明纸质件。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审批结果样本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街道-459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1楼综合窗口1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6-2228567, 窗口咨询方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1楼综合窗口1号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信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1楼综合窗口1号窗口, 邮件地址:2113835633@qq.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6-12345, 窗口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19督查科办公室,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19督查科办公室, 邮件地址:532859605@qq.com; |
实施主体 |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 事项版本 | 35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706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300MB1911965P |
实施编码 | 11511300MB1911965P3000706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300MB1911965P3000706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申请人身份证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表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减免税及奖酬金申报审批表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技术合同信息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3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营业执照副本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企业(卖方)网上登记注册账号所需信息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技术合同文本 免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3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不予确认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一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四条 | 查看 |
3 | 《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 | 查看 |
4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五条 | 查看 |
5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七条 | 查看 |
6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六条 | 查看 |
7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四条 | 查看 |
8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网址是哪里?
答: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210.76.97.54)。 |
2 |
问:技术合同类别?
答: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
3 |
问:需要哪些申请条件?
答: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