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因实行常年申报制,乡镇初审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确认在次年2月,故办理时间设置为180天。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人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必须现场核验申请材料或者必须现场核对申请人身份。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育艺街道-62号,详细地址:青神县卫生健康局1楼政法股办公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38862812,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鸿化路北段街道-198号,详细地址:市民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38830430,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网上投诉: 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
实施主体 青神县卫生健康局 事项版本 32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52300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726008602436K
实施编码 11511726008602436K4000523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726008602436K4000523005000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身份证模板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特扶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生育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子女残疾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结婚证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1.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选择转外办理”可在180天左右;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6.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行常年申报制。个人可在达到享受年龄上一年度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级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报。该项政策实施的流程是个人申报→乡村两级联合核查→乡镇初审→县级复查确认(通常为次年1-2月开展,2月底前做出确认结论)→分别于次年6月、11月分两次发放当年特别扶助金。
审查 16个工作日 180个工作日
不予给付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4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关于印发 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是否能委托他人进行申报?

答:不能,必须本人进行申报。

2 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怎样发放?

答: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

3 问:如何申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答: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所在地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初步审核,报县卫健局再次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确认后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