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日起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提交申请,申请人户籍、退役军人身份、困难认定等相关材料。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粮食街道-4号,详细地址:四川省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粮食街4号8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抚恤优待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36214590, 窗口咨询方式:优待抚恤窗口, 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028-36279077, 窗口投诉:综合窗口, 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 |
实施主体 | 仁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事项版本 | 2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2402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722MB16559812 |
实施编码 | 11511722MB16559812451202402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722MB165598124512024028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社会保障卡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出现役档案材料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患者病情诊断书、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票据或医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一)个人申请。帮扶对象在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领取并填写《仁寿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同时向村(居)委会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村级初审。村(居)委会对对象填写的申请审批表和本人退伍证或其他能证明是退伍军人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复审。
(三)乡镇(街道)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象本人和村(居)委会上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还需详细核实申请对象本年度的其他帮扶、救助项目及金额。
(四)上报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申报材料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资料再次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帮扶标准进行审批。
|
审查 | 4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批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发放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四、帮扶内容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提交申请的方式?
答:退役军人本人或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武胜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根据申请帮扶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受助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和直接受助人户口簿页复印件)。 (二)退役证复印件或退役人员身份相关材料。 (三)申请生活帮扶还应提交生活困难材料;申请医疗帮扶还应提交医院出具的患者病情诊断书、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费用结算票据等;申请教育帮扶还应提交子女或本人入学相关材料;申请就业帮扶还应提交就业困难或创业失败相关材料;申请创业帮扶还应提交自主创业相关材料。 (四)直接受助人非退役军人本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与受助人之间为共同生活直系亲属关系的有关材料。 (五)提供直接受助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上重抄银行账号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本人不能书写的,可由家庭成员或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申请表,本人在申请表上按指纹。 |
2 |
问:帮扶资金如何发放?
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评估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帮扶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方式发放到帮扶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