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8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街道-400号,详细地址:眉山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38169155, 网上咨询地址:http://mss.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140000000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网上投诉: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1400000000&flag=2&iframeUrlLo=department/index/11011; |
实施主体 |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事项版本 | 19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04004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700015425116A |
实施编码 | 11511700015425116A3511004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700015425116A351100400400006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制定价格所需的资料,包括成本监审报告、市场供求及社会承受能力情况分析报告。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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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法律 | 第二十条第二款 | 查看 |
2 | 《四川省定价目录》 | 其他 | 第六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调价?
答:1、上游购进价格发生较大变化2、自身经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3、其他影响定价因素 |
2 |
问:成本监审时限无法准确判断
答:因定价目录内的政府调定价项目大小不一,成本监审所需时间不一致。如教育收费成本监审时间较长;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时间就较短。 |
3 |
问:调价需要什么资料?
答:1、经营资质2、成本测算资料及佐证3、其他需提供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