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春夏季(3月至5月)工作时间下午为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23:59 备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涉税事项办结;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诚信商业路文化广场西充县政务服务中心街道-90-96号,详细地址:西充县晋城镇诚信商业路文化广场西充县政务服务中心90-96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422229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4312366;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西充县税务局 | 事项版本 | 13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3001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122MB1549839K |
实施编码 | 11511122MB1549839K400203001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122MB1549839K4002030016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2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投资协议 | 必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企业股权奖励计划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上年度及转增股本当月企业财务报表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告备案,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3.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告备案,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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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 | 查看 |
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 | 查看 |
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 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 部门规章 | 第三条第一项 | 查看 |
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 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 部门规章 | 第四条第一项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哪些?
答: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 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