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3个工作日;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7个工作日;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电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16个、31个工作日以内。(仅指供电企业办理时间)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无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街道-东风路1号,详细地址: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704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420001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12345; |
实施主体 |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事项版本 | 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0401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122008794167N |
实施编码 | 11511122008794167N4512004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122008794167N4512004013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用电客户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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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7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1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任务结束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 其他 | -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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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供电报装?
答:受理客户用电申请,依据客户用电的需求并结合供电网络的状况制定安全、经济、合理的供电方案。确定供电工程投资,组织供电工程的设计与实施,组织协调并检查用电客户内部工程的设计与实施,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等是客户申请用电到实际用电全过程中供电部门业务流程的总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