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9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2022-01-18 | 计划取消日期 | 2022-01-18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现场核验原件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预审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凤凰大道街道-二段1号,详细地址:蓬安县政务服务综合办公大楼1楼;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8627512, 窗口咨询方式:蓬安县政务服务综合办公大楼1楼医保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
实施主体 | 蓬安县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3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3601001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125MB1635403G |
实施编码 | 11511125MB1635403G451203601001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125MB1635403G45120360100110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无明确要求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申请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受理申报:每月15日前经办人接收零售药店的申报资料,自接收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及资料补正工作;
2.复核签字:经办人对初审合格资料,填报《南充市申报点零售药店资料审核表》交股室负责人复核签字;
3.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评估工作,在本辖区评估员库随机抽2-5名评估员组成评估组;
4.现场评估:评估组按照现场评估流程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撰写《南充市定点医药机构现场评估报告》,与被评估
单位交换意见,并将现场评估情况报告领导;
5.整改:被评估单位针对评估报告中不合格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在5个工作日向辖区医疗保障局提交整改报告;
6.公示:对整改合格的零售药店,评估组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障局连续公示7个工作日。
7.签订服务协议。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被评估单位通知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及完成联网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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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审核 | 1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三十一条 | 查看 |
2 |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 | 第七条? ? | 查看 |
3 |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 | 第八条? ?? | 查看 |
4 |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 | 第六条? ?? | 查看 |
5 |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 | 第九条? ??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异地零星药店可以在本地办理吗?
答:不行,不能跨市买药,只能在当地买药、医院买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