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四川会省会展备案登记表》或《四川省会展备案变更登记表》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夏季: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一环路东二段创新创业小镇街道-6栋506号,详细地址:营山县一环路东二段创新创业小镇6栋506;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822188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12345; |
实施主体 | 营山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 | 事项版本 | 22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1021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123008774748Q |
实施编码 | 11511123008774748Q4511021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123008774748Q4511021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展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 免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举办会展备案申请书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举办协议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免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展会应急预案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营业执照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展会主办单位承诺书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招商招展方案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四川会展业备案登记表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4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会展场地使用证明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四川省会展备案变更登记表 免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4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同意作为主办承办等合作的函 免 | 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5 | 展会必要性和风险评估 | 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6 | 展览会可行性分析报告 免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7 | 会展活动实施方案 免 | 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8 | 往届展会总结报告 免 | 非必要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举办会展、以四川省名义在省外举办会展或者省际间联合举办会展以及为会展提供配套服务。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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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 | 行政法规 | 第十九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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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填报申请人填表须知。
答:1.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需要出示原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化方式出示。无法出示原件的,应当提交有关公证文书或者律师见证意见。 2.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