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立即予以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范例:关于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证明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街道-3段59号,详细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3段59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农业农村局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3363799, 窗口咨询方式: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3段59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农业农村局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3511802; |
实施主体 |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 事项版本 | 26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基本编码 | 51072000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102MB18903320 |
实施编码 | 11511102MB189033204510720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102MB189033204510720006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在本行政区域内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工作人员进行材料预审。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农业农村局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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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三十四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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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为什么要对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部件进行确认呢?
答:答:《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12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第三十四条: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配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废旧物资收购单位应当验证收购。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出售、收购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其主要零配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