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奖励扶助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和集中审批相结合。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当年奖扶对象申报截止时间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需要现场核实申请人材料真实性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原件核验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城街道-果城路13号,详细地址:顺庆区人民政府2号楼2楼2-3号(区卫健局审批股);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17-2261076;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17-12345;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5:00-18:30 |
办理地点 |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 |
咨询方式 | 0817-2261038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45 |
实施主体 |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 事项版本 | 24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0523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302MB15627181 |
实施编码 | 11511302MB156271814510523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302MB156271814510523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个人窗口申报→乡级初审→乡级公示→县级复查确认→数据上报→兑现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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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不予给付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三条、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奖励标准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办理地址?
答: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城街道-果城路1号,详细地址:顺庆区人民政府4号楼206(区卫健局医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