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人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预审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非入驻政务中心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街道-117号,详细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117号市财政大楼一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7-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7-12345;
实施主体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99206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1100G56109386L
实施编码 12511100G56109386L35120992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1100G56109386L3512099206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购房合同(贷款)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2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单身声明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户口证明(贷款)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5 身份证(贷款)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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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累计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含全国范围) 4.购买二手房(存量房),须具有房管部门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5.具有不少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据。 6.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银行窗口提交资料预审; 2.预同意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公积金机构同步安排评估); 3.到公积金缴存地提取公积金; 4.正式申请,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 5.公积金机构审批; 6.签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7.贷前手续履行完毕,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六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二手房产权过户后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二手房贷款需在过户前先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预审贷款,公积金中心预同意后再办理过户等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