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原件核验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非入驻政务中心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街道-117号,详细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117号市财政大楼一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7-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7-12345;
实施主体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17429002 实施主体编码 12511100G56109386L
实施编码 12511100G56109386L3512017429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1100G56109386L351201742900206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居民户口簿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身故一件事承诺函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I类账户银行卡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4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身故一件事申请表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7 火化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8 居民死亡证明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9 申请人身份证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查看更多
10 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1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12 监护人 非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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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被申请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被申请人及配偶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审核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办结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任务结束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职工死亡办理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答:职工账户封存,职工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