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材料初审1个工作日,现场踏勘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论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全程网办不需要到现场。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办结通知书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街道-19号,详细地址:政务管理局 3楼后台;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17-233832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7-12345 0817-2569724;
实施主体 南充市气象局 事项版本 23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5400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510000452183346G
实施编码 12510000452183346G3000154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510000452183346G3000154004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新建、扩建、改建...
  • 新建、扩建、改建...
  • 新建、扩建、改建...
  • 新建、扩建、改建...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概况和规划总平面图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申请人身份信息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委托代理的,应出具委托协议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且可能影响气象 探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公民。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市气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组织现场踏勘,提出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初审结果。5.转报: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四川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批。
审查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法律 第二十一条 查看
2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四条第三款 查看
3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七条 查看
4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二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申请人需要向哪些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申请?

答:向建设工程所在在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或省直管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情形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