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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实地核查, 技术审查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批文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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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09:00 备注:周六、周日提供预约服务;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黄旗大道街道-1号,详细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1号3楼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423971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09:00 备注:周六、周日提供预约服务;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黄旗大道街道-1号,详细地址:犍为县黄旗大道一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423971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38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101741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23008578915A
实施编码 11511023008578915A45110174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23008578915A4511017419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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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
  •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消防验收备案表(含公章) 必要 原件 电子 0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4个工作日 12个工作日
决定 3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法律 第十三条 查看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部门规章 第三十三条 查看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部门规章 第二条 查看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部门规章 第三十四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交申请资料?

答:提供代办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代交。

2 问:哪些建设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答:(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上述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3 问: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如何开展?

答: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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