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蔡金镇顺熙路街道-27号,详细地址:五通桥区蔡金镇顺熙路27号蔡金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3-328002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3-12345; |
实施主体 | 五通桥区蔡金镇便民服务中心 | 事项版本 | 2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4013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01200856568XF |
实施编码 | 1151101200856568XF5512014013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01200856568XF5512014013001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1.符合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符合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3.符合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4.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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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八)条 | 查看 |
2 |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 查看 |
3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七条 | 查看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规范性文件 | 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 | 查看 |
5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三、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 | 查看 |
6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二、切实推进就业登记工作 | 查看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法律 | 第三十五条 | 查看 |
8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部门规章 | 第二十五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申请纸质资料上填写错误,可以修改吗?
答:纸质资料应内容完整,清晰可见,不能涂抹修改。 |
2 |
问:办事过程中如果不想办了,可以终止吗?
答:可以,申请人需向窗口提出退件申请,并写明退件原因,即可终止。 |
3 |
问: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交申请资料?
答:提供代办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代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