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创业培训开班(含报名)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山镇生产街道-689号,详细地址:五通桥区金山镇生产街689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3-310116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3-12345; |
实施主体 | 五通桥区金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 事项版本 | 18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512014023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012008565604R |
实施编码 | 11511012008565604R5512014023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012008565604R551201402300107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表格下载 | 详情 | |
1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2 | 初高中毕业证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3 | 《就业创业证》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4 | 教学大纲与计划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5 | 渔业渔民证明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6 | 退役证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7 | 培训学员花名册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8 | 高校毕业证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9 | 开班申请表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0 | 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1 | 残疾人证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2 | 学生证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3 | 户口簿 免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14 | 师资资质 | 必要 | 纸质/电子 | 1 | 示例样表 | 查看更多 |
全部展开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退捕渔民。 培训机构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 | 查看 |
2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五条第一款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交申请资料?
答:提供代办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代交。 |
2 |
问:申请纸质资料上填写错误,可以修改吗?
答:纸质资料应内容完整,清晰可见,不能涂抹修改。 |
3 |
问:办事过程中如果不想办了,可以终止吗?
答:可以,申请人需向窗口提出退件申请,并写明退件原因,即可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