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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事项版本 2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事项状态 在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基本编码 51022528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12744690198P
实施编码 11511012744690198P451022528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12744690198P451022528500001
行使方式 主动行使 委托部门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183号
咨询方式 0833-3306080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
自由裁量
违法情节 处罚种类 处罚内容
1 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 单位:
期限:
下限:
上限:
备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 其他行政处罚 备注:责令限期改正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四条 查看
2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六十六条 查看
常见问题

该事项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