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按服役年限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需要介绍信、审档案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无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街道-606号,详细地址:玉龙街60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1-1号办公室02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3-344618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3-12345; |
实施主体 | 乐山市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524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1011MB1862606D |
实施编码 | 11511011MB1862606D4000524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1011MB1862606D4000524001000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6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8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法律 | 第五十三条 | 查看 |
2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九条 | 查看 |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1 |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什么时间发放?
答:次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至退役士兵的银行账户上。 |
2 |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中服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3 |
问:是否可以委托办理?
答:视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办理 。 |
4 |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规定,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服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地方经济补助依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