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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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身份信息核验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详细地址: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原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大厅14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242217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版本 35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17001003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00008551464K
实施编码 11511000008551464K3512017001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00008551464K3512017001003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商品房办理维修资...
  • 公有住房办理维修...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身份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拟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地方法规 第六十九条 查看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六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维修资金交存可以代办吗?

答:可以

2 问:由谁提交资料?

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资料。

3 问:维修资金使用完后可以续交吗?

答: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使用完后鼓励业主续筹维修资金。

4 问:缴存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在办理初始登记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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