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全程网办的人员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材料,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线下逐级严格依程序办理。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核验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道-77号,详细地址: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202室、207室(政策法规与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科);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2150728,0833-215050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事项版本 3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206100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00MB1771069T
实施编码 11511000MB1771069T3512061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00MB1771069T3512061004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个人申请书 必要 原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证明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伤残证件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居民身份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户口簿 必要 复印件 纸质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伤残人员已经获得迁入地户籍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2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第二十一条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如何办理完成

答:迁出地和迁入地县级部门分别发出和接收材料,再分别逐级报各自省级部门,决定后逐级下发,办理完毕

2 问:伤残抚恤金如何发放?

答: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3 问:向哪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

答:向抚恤关系迁出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