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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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通办范围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详细地址:市营商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252360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事项版本 1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基本编码 00010400100Y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000085517984
实施编码 115110000085517984300010400100Y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000085517984300010400100Y03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项目申请报告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外商投资项目材料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6 项目单位对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四川省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权限、范围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对重大公共利益不产生不利影响。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三条 查看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四条 查看
3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规范性文件 第二部分(一) 查看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咨询评估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法规类型 政府规章
条款 第二十六条
条款内容 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评估。项目核准机关在委托评估时,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重点,明确评估时限。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经项目核准机关同意并履行批准程序后,可以延长评估时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条款 第九条
条款内容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工程咨询机构
服务时限 30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复杂的,经项目核准机关批准,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备注 需要评估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评估。
常见问题
1 问:核准信息不能与能耗表一次性填报完毕。

答:网上核准过程中,企业填报备案信息后,二次进入补填能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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