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地图审核批准通知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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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1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详细地址: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3-252360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3-12345;
实施主体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事项版本 2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011503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1000008550509B
实施编码 11511000008550509B300011503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1000008550509B3000115035000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收起

申请材料
情形选择 材料筛选
  • 纸质地图
  • 电子地图
  • 重置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表格下载 详情
1 四川省地图审核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2 保密技术处理文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非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3 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和样品 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2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4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1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5 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必要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 示例样表 查看更多

全部展开

受理条件

地图审核范围: (一)法定省级审核:四川省地图、主要表现地为四川省两个(含)以上市(州)行政区域地图。 (二)受自然资源部委托审核: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委托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委托审核范围不包括历史地图和导航电子地图)。 申请主体:申请人应为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单位。其中,申请审核自然资源部委托范围内地图的,应为四川省内单位。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2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地图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查看
2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第十九条 查看
3 地图管理条例 政府规章 第十五条 查看
4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查看
5 《地图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查看
6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地图审核委托工作的通知 其他 一、委托范围与期限 查看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所有地图都要审吗?

答:需要审核的地图:(一)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 的产品的。 (二)已审核批准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再次出版、展示、 登载、生产、进口、出口且地图核心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拟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

2 问:地图样品需要提供吗?

答:需要提供纸质或者电子产品

3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提供地图编制测绘资质证书?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测绘资质证书: (一)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 (二)直接引用古地图; (三)使用示意性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和地方地图; (四)利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且未对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等进行编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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